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
> 政务新闻 > 要闻动态

关于滨州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2/2/16 0:00:00 浏览次数:431次 作者:山东省运政信息网

关于滨州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的公示

 

依据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鲁交运管函〔2022〕1 号),现将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分情况向社会公示。

 

如对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分情况有意见者,请及时反映。联系电话:0543-2226751。

 

公示期2月16日至2月20日。

 

滨州市交通运输局

2022年2月16日

滨州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.xls

上一篇: 关于滨州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的公示
下一篇: 关于省道239线惠民收费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